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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4,29 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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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01,25 1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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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01,23 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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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這樣的話,從不同的人口中也聽過好幾次了:
「你那種不關心的態度...」 「你好自私」 「也該考慮一下別人的感受吧...」 說出這種話的人,總是帶著一點聽天由命的無奈,或許其中還有什麼樣情感的餘韻, 所以聽在耳裡,不覺得委屈或是受傷,而是瞬間心驚肉跳 讓人不知所措的愧疚。 一開始心裡當然不太承認,但是久而久之,加上檢討自己的所作所為, 我想..或許我真的表現得過於冷淡無情或是蠻不在乎了。 如果更加在乎別人一些,我做的選擇又會有什麼不同呢? 多考慮到別人是不是就不會輕易放棄,不會輕易逃避? 是否我會付出更多、犧牲更多? 這樣的我,會覺得平靜還是難受呢? 而我身邊的人又是否會因為這樣而快樂一些? 非常非常的..感到困惑... 我常常做這樣的事:一旦覺得痛苦了,難受了,就不顧別人地逃開。 一開始覺得理直氣壯,畢竟我只是逃,又沒捅誰一刀。 人總是為己的。更何況該顧好自己,不只為自己更為了那些愛你的人。 但是這樣久了,偶而回頭,仔細看過,才發現自己傷了別人很多。 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近了,總是難免互相傷害, 但是因為相信對方的用心,所以就算疼在當下,事後卻可以不留傷疤。 感情就算以粗糙拙劣的方式表達著,卻依舊珍貴,甚至在往後歲月的洗鍊中 會越顯現出它的價值。 但別人又是怎麼想的呢? 帶著回憶,覺得幸福嗎? 或是心存著怨憾呢...? 對方也像我相信自己被愛過一樣,相信我愛過 而因此從憂傷中解脫嗎?... 我不曾回頭看過。 這種作法...我想確實無情吧。 我想..我習於被愛以及被人照顧,習慣理所當然的接受, 對於愛我的人,以幸福快樂作為回報, 對於傷我的人,以幸福快樂作為報復。 秉持的這樣的生活哲學,只是因為除此之外,在也想不到有什麼更貴重的能夠付出。 但是像我這樣 就算要世界末日了依然活得好,好得理所當然得沒心沒肺。 或許 是不對的呢。 是不是以為我不記得了,甚至以為我不曾在意過。 相信嗎?其實一開始我只是... 不想讓誰揹著傷害人的愧疚,所以不被傷害罷了 只是不忍心讓誰沾染上不快樂,所以不開口罷了 不希望誰因為付出不了而焦慮,所以不要求罷了 不想要誰因為幫不了我而沮喪,所以不依賴罷了 只是出發點跟終點總是天差地遠。 笑容到了某個時候會變虛假。 隱忍到錯過溝通的時機,由此而生的隔閡被解讀成不在乎。 或許這一切的所做所為 不過是我的執著與自以為是。 那麼,不傷害別人的方法是... 顧著別人的悲歡憂樂 在乎多一點? 帶著單純不移的堅持 在乎少一點 ? 如何呢?.. 或許還要多想想 我才能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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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01,18 1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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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01,17 1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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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我大學在建築系的四年,其實是挺吃力的。
跟不上呢。 要說是能力跟不上教授的要求也好,或是跟不上自己的期望也好。 總覺得自己做的東西非常不對。 這所謂跟不上並不是指考試快被當掉,報告交不出來諸如此類。 其實呢,我覺得考試報告都算簡單的(至少容易掌握的)。 難的是創造這件事。 設計課創造設計也好,或是碩士博士要創造出論文, 我猜想這些應該是差不多的東西,至少有差不多的原則。 所謂創造必須用上整個人。 不只是知識,一個人價值觀、個性、經驗、觀察全部都在裡面。 於是有點殘酷的,如果一個人的個性與觀點無法突破侷限,或是平日累積的觀察與思考不足, 等接到題目在來苦思答案,(或是甚至苦思出一個題目來苦思答案) 很容易踩進一堆泥沼而轉不出頭吧! 就像我大學時代做設計一樣。 喏,我現在不是抱著沮喪的心情講這些事。 反而因為逐漸認清以前的癥結點而感到欣慰。 我想人對於世界,應該有各種想法。各種想要接觸它以及改善它的想法。 而所謂創造,就是把這些想法一股腦地倒出來,努力整理好讓別人理解。 期望著這些創造對於世界能夠有一點點也好的意義。 這應該是非常非常快樂的事。 不論最後的結果成功或是失敗。...所謂失敗或許有點類似我打著好幾個月來生活的心得 卻發現文字變成了陳腔濫調! ^^b 帶著熱愛的心情觀察著,並且思考著,我想身為一個創造者必然如此。 那..是否所有的創造者都熱愛生命? 熱愛感官與認知的美麗,即使一切美麗皆無常。 我們就像無數細沙在河川中滾動,在河床上溫柔慎重地劃下微小的刮痕, 然後無可阻擋地向前離去。 直到所有的河川回到同一片海洋;直到所有分離過的都再次相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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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01,17 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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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律
名稱→法、條例 子法:經母法明文規定授權行政機關〈財政部〉自行訂定之法規命令 名稱→標準、基準、規則、細則、辦法 子法的子法:指的應是行政機關為規範機關內部行政作業程序所頒布之行政規則 名稱→注意事項、作業要點 效力:子法不得牴觸母法;子法的子法不得牴觸子法(很繞舌..) 來源:奇摩知識+ 回答者: 阿芳的叔叔 ( 初學者 5 級 ) 回答時間: 2006-10-01 17:57:50 整理營建目法規心得:學法律的你們好偉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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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01,15 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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